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加快实施一批具有战略性全局性前瞻性的国家重大科技项目。科技计划是服务国家战略需求、政府合理配置科技资源、弥补市场失灵的有效手段,也是一线科研人员从事科研活动的主要经费来源。
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迫切需要进一步提升科技计划整体效能。评价是科技计划管理的重要工具,我国已建立起相对完整的科技计划评价体系,但在回应国家战略需求方面仍有差距,亟待有效发挥科技计划评价“指挥棒”“诊断器”的作用,完善评价机制,提升政府科技投入效能,引导科研人员面向国家战略需求攻坚克难。
科技计划评价的四梁八柱 基本建立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在“六五”时期设立了第一个国家科技计划——“六五”科技攻关计划,改革开放后先后设立了星火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863计划、973计划等科技计划,在科技计划管理中逐步引入了评价机制,通过竞争择优的方式分配科技资源、检验科技创新成效,为促进科技水平的快速提升发挥了关键作用。
2014年,我国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管理改革,重构了国家科技计划体系。2018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意见,对项目评审和科技计划评价改革作出了系统部署。
科技计划的评价体系大致分为科技内涵的绩效评价和财政视角下的预算绩效评价两大体系。
其中,科技内涵的绩效评价主要表现为科技项目的立项评审、中期检查、结题验收等,一般由科技主管部门和科学共同体组织实施。
对科技内涵的绩效评价广泛采用了同行评议、分类评价等方法,形成了较为完善的评价方法体系。财政视角下的预算绩效评价主要采用综合打分制、第三方评价等方法,依托第三方机构形成分类分档的评价结果。在具体评价过程中综合采用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法、因素分析法、最低成本法、标杆管理法等方法协助判断。
以四个强化完善科技计划评价
现阶段对科技计划评价以微观项目层面的评价为主,宏观层面科技计划整体绩效评价还处于探索阶段,需进一步强化对各类科技计划功能定位、组织实施、产出效率和效果的整体评价,形成以项目评价、各类计划评价、科技计划整体评价为三个层次的科技计划评价体系。
科技计划项目评价中主要采取了综合打分制的方法,该方法在评价科技计划实质性效果方面存在一定的局限性。还需要加强理论方法研究,发展对于非共识项目、变革性研究的评价方法,探索衡量科技计划对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安全的贡献和影响的方法。